各二级学院、职教集团:
为充分发挥校企合作先进单位、品牌专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我省教育水平和人力资源质量,山东省职工教育协会、山东省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组织开展“山东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示范单位、示范性品牌专业”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山东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示范单位
1.在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职工与职业教育工作中,有成果、有创新的院校、职教集团、企业。
2.山东省企校共建工科专业和企业实训基地建设单位、职教集团等优先推荐。请各职教集团牵头学院积极申报。
3.二级学院联系合作企业积极申报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示范单位(企业)。
(二)山东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示范性品牌专业
专业开设一年以上,以培养应用性专业技能人才为主。全省共评选30个。
二、评选条件
(一)山东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示范单位
1.建立完善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体系、工作机制,成绩突出,具有广泛代表性、典型性的企业、院校、职教集团。
2.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共同组建协调指导机构、共设专业课程、共定招生方案、共建教学团队、共开教学实训、共促学生就业。
3.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成效显著,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企业人才需求和学生就业实现双赢,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山东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示范性品牌专业
1.产教深度融合。专业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精准对接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和骨干企业。
2.工作体系完善。校企双方建立由院校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合作机制。
3.就业质量好。具有带动和辐射若干专业的牵引能力,学生就业优势突出。
三、申报要求
请职教集团、各专业填写申报表,于12月9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三份并电子版报科技处(产学研合作中心)郭冕老师处,学院将择优推荐。
各二级学院联系合作企业申报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示范单位的,将企业申报表电子版交科技处(产学研合作中心)汇总统计。
附件:
1.山东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示范单位申报表
2.山东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示范性品牌专业申报表
科技处(产学研合作中心)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