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职字〔2017〕6号
各市教育局、财政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精神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19号文件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政策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15〕17号)要求,深入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加强职业院校内涵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十三五”期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决定实施山东省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需要,按照整体设计、统筹推进、强化特色、提高质量的原则,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提升职业院校管理水平,全面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实现全省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全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有效推进,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明显提升,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实现共享,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高,内部质量保证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逐步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适应性不断增强,培育一批办学理念先进、管理规范、特色鲜明、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示范性优质职业院校,加快顺应时代要求、具有山东特点、走在全国前列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步伐,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三、建设内容
(一)加强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支持建设一批办学定位准确、专业特色鲜明、社会服务能力强、综合办学水平领先、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契合度高、行业优势突出的优质职业院校,引领全省职业院校内涵发展、创新发展、特色发展。
(二)推进品牌专业(群)建设。支持产业发展急需、校企深度合作、社会认可度高的品牌专业(群)建设,突出专业特色,深化课程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师资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重点打造一批能够发挥引领辐射作用的国家级骨干专业和省级品牌专业(群),带动专业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三)深化专业课程体系改革。完善职业教育教学标准体系,一体化设计中职、高职与应用型本科相衔接的课程体系,开发形成中高职贯通的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建设一批职业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和专业教学资源库,推动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支持开展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引导广大教师围绕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实践教学、质量保证等方面开展教学研究。
(四)完善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协同育人机制。支持建设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校和企业,加大对合作办学的政策支持力度。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现代学徒制试点。开展社会力量参与公办职业院校办学体制改革,推进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试点工作。启动多元投资主体依法共建职业教育集团改革试点,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
(五)强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政行企校协同培养教师的新机制,聘请能工巧匠进职校,积极探索高层次“双师型”教师培养模式,提升教师专业技能、实践教学、信息技术应用和教学研究、技术研发能力,培养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青年技能名师,建设一批省级职业教育教学团队,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提供师资保障。
(六)推动职业院校文化育人工作创新。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现代工业文明,创新德育实现形式,推进优秀产业文化进教育、企业文化进校园、职业文化进课堂,加强技术技能文化积累,注重学生文化素质、科学素养、综合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培养,统筹推进活动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努力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
四、建设任务
(一)山东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项目。
1.建设目标
促进一批优质高职院校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大幅提升技术创新服务能力、实质性扩大国际交流合作、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提升学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使之具有一流的专业、一流的师资、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条件和一流的社会服务。到2020年,建设6所以上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和20所以上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优质高职院校,打造山东高等职业教育优质品牌,提升全省高职院校整体办学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供坚实的技术技能人才保障。
2.建设周期
2017-2020年,分两批遴选建设。2017年,遴选第一批16所左右院校进行优质高职院校立项建设;2018年,遴选第二批10所左右院校进行优质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建设期3年。
(二)山东省中职示范性及优质特色校建设项目。
1.建设目标
到2020年,重点建设100所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内涵建设为重点,推行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建立能力本位、对接紧密的课程体系,打造高水平的专兼职“双师型”教师团队,建设就业有优势、发展有潜力的特色品牌专业,完善现代学校制度,提高学校的规范化、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使其成为凸显山东特色、跻身国内一流、接轨国际水平的现代化职业学校。进一步增强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大幅度提升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建设周期
在2016年立项建设30所学校基础上,2017-2020年,再遴选建设两批。2017年、2018年,每年各遴选35所左右学校进行示范性及优质特色校立项建设。建设期3年。
(三)职业院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课程体系建设项目。
1.建设目标
到2020年,建立200个左右中职、高职与应用型本科相衔接的一体化课程体系,形成科学可行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进一步拓宽学生学业进升路径,培养高素质的工程型、高层次技术性以及其他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实现中职、高职与应用型本科等各层次教育人才贯通培养,增强教育服务产业能力。
2.建设周期
在已完成120个的基础上,2017-2020年,再遴选建设3批。2017年,遴选40个左右;2018年、2019年,每年各遴选20个左右。建设期5年或7年。
(四)职业院校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开发项目。
1.建设目标
到2020年,开发完成180个左右专业教学指导方案。通过开发中、高职衔接的专业教学指导方案,促进职业教育教学标准、行业技术规范、职业资格标准有效对接,推动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实现中高职有效衔接,实现技术技能人才的贯通培养。
2.建设周期
2017-2020年,每年遴选45个左右专业进行开发。建设期1年。
(五)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建设目标
到2020年,遴选立项1600项左右教学改革项目。鼓励职业院校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围绕人才培养的关键要素,深入研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和人才培养过程中的新问题、新情况,特别是研究山东省乃至全国职业教育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问题、教育教学改革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职业教育教学研究水平,通过集中力量联合攻关和鼓励学校创新实践相结合,培育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务实有效、理论和实践层面都有突破创新、国内领先水平的教学成果。
2.建设周期
2017-2020年,分两批遴选建设。2017年、2019年各遴选1次,每次立项800项左右教学改革项目。建设期2年。
(六)职业院校品牌专业(群)建设项目。
1.建设目标
到2020年,遴选立项200个左右中职品牌专业、200个左右高职品牌专业群。通过职业教育品牌专业(群)建设计划的实施,建立我省职业教育专业标准,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整体改革;培养一批专业带头人,促进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的师资队伍建设;加强专业实验、实训、实习设施现代化建设,打造一批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品牌专业(群),引领和带动全省职业教育的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整体提高,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产业发展能力。
2.建设周期
2017-2020年,每年遴选建设50个左右中职品牌专业、50个左右高职品牌专业群。建设期2年。
(七)职业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项目。
1.建设目标
到2020年,遴选立项3000门左右职业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紧紧围绕山东省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面向布点多、在校生数量大的专业(群),以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为重点,通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职业院校共同建设,初步构建起中高职有效衔接的职业教育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平台。
2.建设周期
2017-2020年,每年立项建设600门左右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其中,中职学校200门左右、高职院校400门左右。建设期1年。
(八)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
1.建设目标
到2020年,遴选立项40个左右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库。选择与我省产业规划及社会经济发展联系紧密、布点量大的专业,建设代表全省水平、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标志性、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并推广使用,带动全省职业院校专业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改革,推动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整体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
2.建设周期
2017-2020年,每年遴选立项10个左右教学资源库。建设期2年。
(九)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
1.建设目标
到2020年,遴选立项160个左右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探索建立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长效机制,完善学徒培养的教学文件、管理制度及相关标准,推进专兼结合、校企互聘互用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学校、企业、行业和社会第三方机构参与的评价机制,切实提升学生岗位技能,提高学生就业的专业对口率。健全现代学徒制的支持政策,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和合理报酬,逐步建立起政府引导、行业参与、社会支持,企业和职业院校双主体育人的现代学徒制。
2.建设周期
2017-2020年,每年遴选立项40个左右专业点进行现代学徒制试点。建设期3年。
(十)职业院校校内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1.建设目标
到2020年,遴选建设800个中职实训基地、100个高职实训基地。根据全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成一批具备教学、科研、开发、生产和培训等多种功能的实训基地,显著改善办学条件;发挥实训基地建设对产业升级、结构调整、技术创新的引领作用,推动职业院校与当地产业布局、发展规划和经济结构调整相适应,促进本地区现代产业体系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协调发展。
2.建设周期
2017-2020年,每年遴选建设200个左右中职学校校内实训基地、25个左右高职院校校内实训基地。
(十一)能工巧匠进职校项目。
1.建设目标
到2020年,设立720个特聘岗位。充实中职学校教师数量,有效缓解中职学校紧缺专业教师数量不足、实践指导能力薄弱的状况,提高我省中职学校实习实训指导教师队伍水平,推动职业学校紧紧围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校企合作,强化实践教学和学生动手操作能力培养,推动专业建设和人事制度改革。
2.建设周期
2017-2020年,每年设立180个中等职业学校特聘技能教师岗位,用于聘任行业企业能工巧匠。
(十二)职业院校教学团队建设项目。
1.建设目标
到2020年,遴选建设400个省级教学团队。引导职业院校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建立和创新团队合作机制,优化教师“双师”素质结构,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合作开发教学资源,加强教学研讨和经验交流,提升教师的教学教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我省职业教育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水平。
2.建设周期
2017-2020年,每年遴选建设中、高职各50个左右省级教学团队。
(十三)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培养计划。
1.建设目标
到2020年,遴选培养400名左右青年技能教师。通过重点培养,着力提升职业院校青年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科研及社会服务能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青年教师队伍,全面服务全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建设人力资源强省提供人才支撑。
2.建设周期
2017-2020年,每年遴选培养中、高职各50名左右青年教师列入山东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培养计划。培养期3年。
(十四)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名师认定项目。
1.建设目标
到2020年,评选认定200名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名师。加强高等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师德建设水平、教学能力、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努力培养造就一批“教练型”教学名师和专业带头人,促进中青年优秀教师成长发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2.建设周期
2017-2020年,每年评选认定50名左右省级教学名师。
(十五)山东省校企合作一体化办学示范院校和企业认定项目。
1.建设目标
到2020年,评选认定120个左右山东省校企合作一体化办学示范院校和企业项目。坚持协同育人、共同发展的宗旨,创新体制机制,不断增强校企一体化办学活力;促进产教深度融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完善校企一体化办学模式;深化教育链产业链融合,弘扬工匠精神,主动服务动能转换和产业升级;在人才培养、科技研发、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
2.建设周期
2017-2020年,每年评选认定30个左右山东省校企合作一体化办学示范院校和企业。
(十六)山东省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创新实践工程。
1.建设目标
到2020年,评选认定40个左右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省级骨干职业教育集团。坚持服务发展、促进就业,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技术技能人才系统培养机制,以加入自愿、退出自由、育人为本、依法办学原则,鼓励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力量加入职业教育集团,探索多种形式的集团化办学模式,创新集团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全面增强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活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2.建设周期
2017-2020年,每年评选认定10个左右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省级骨干职业教育集团。
(十七)山东省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试点项目。
1.建设目标
到2020年,遴选认定40个左右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山东省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试点项目。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法人产权制度,引导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境内外非公有资本等与职业院校双向进入、相互融合,整合汇聚优质资源,以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形式明确职业院校法人财产权。认真推进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建设,建立以学校章程为办学基础、与多元化办学产权结构相适应的现代职业学校治理结构,健全由政府、行业、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教职工代表等多方参与的理事会或董事会,全面推动职业院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建设周期
2017-2020年,每年遴选认定10个左右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山东省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试点项目。建设期2年。
五、保障措施
各市、各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根据当前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结合实际,围绕影响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方面,明确目标要求,认真制定质量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强化管理,确保各项建设任务取得实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各职业院校要充分认识实施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教学工作和人才培养上来。各市教育局要充分发挥统筹规划、宏观管理作用,主动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协调项目预算、保证任务落实。各职业院校是实施质量提升计划的责任主体,要成立专门机构,统筹负责本校建设任务的规划和实施,研究制订项目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安排,加大推进力度。
(二)加大经费投入。“十三五”期间,省财政在统筹中央职业教育专项资金和整合省级现有职业教育资金的基础上,加大对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的投入力度,支持重点建设任务顺利推进。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各市、县要切实承担投入主体责任,加大对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的经费支持力度,不断提高所属职业院校经费保障水平。各地要严格落实教育费附加不低于30%用于职业教育政策。职业院校举办方要根据各校建设任务,筹措建设资金,指导学校制定建设计划、督导任务实施。各职业院校要加大教学经费投入力度,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确保高质量完成立项建设任务。
(三)强化管理指导。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建立项目遴选、公示、中期检查和验收制度,加强对建设项目的检查、审计和绩效考评。各市和职业院校要加强专家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职业教育质量提升相关理论与实践研究,跟踪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并及时进行检查指导。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
2017年2月20日